房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1145506X/2025-15424
主题分类
财政;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11:16:19
发布机构
房县司法局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县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和司法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社区戒毒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警车管理、财务、设施、场地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房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全额拨款。县司法局设置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信息技术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备案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指导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政治处、离退休干部股共11个股室,房县法律援助中心、房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共2个直属部门,派出机构20个乡镇司法所,行政编制47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3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房县公证处,事业编制4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42.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74.13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511.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资金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2.5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7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项目支出82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1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资金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42.5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74.1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资金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42.5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74.1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资金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2.5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74.1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资金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

(1)基本支出1220.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1.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30.91万元、津补贴208.37万元、奖金214.42万元、绩效工资38.42万元、住房公积金6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乡镇补贴等)26.5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8.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96万元、工会经费10.97万元、公务交通费用3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100.0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13.67万元、退休统筹待遇85.58万元、生活补助0.83万元。

(2)项目支出82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13万元。原因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较上年24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率41.66%。减少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我部门无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46%,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同城不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0万元,对比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86%,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为138.83万元,比2024年减少5.39万元,减少3.74%。减少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减少。其中: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6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水电费9万元,工会经费1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8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均为服务类政府采购,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平台的建设。对比上年增加了8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顺应时代发展,创新工作平台,更好服务群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现保有执法执勤车辆7台,无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收益。2025年预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21.90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1.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建设,整合调解资源,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突出抓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拓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活动;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3.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积极开展法援专项行动,创新法援服务方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智慧法援”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和平台融合发展,拓展“12348”法援热线平台的应用;4.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组织实施全县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工作;5.强化以钱养事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作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6.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认真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推进法治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7.强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监管,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汇报、情况报告、外出请假、移居审批”制度,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虚管;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安置率达90%,帮教率达95%,重新犯罪不超过1%。8、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司法所业务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认真开展法治化乡村振兴系列活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事项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房县司法局2025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