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和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调整优化资金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以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为首要任务,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之举,紧盯产业发展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突出的弱项和短板,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产业经济能力,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安排”的原则。依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当年计划,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精准制定投入适度、规模合理、效益突出的项目建设任务。
(二)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的原则。衔接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做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程序到位,质量达标,资金安全,绩效突出。
(三)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衔接资金使用要突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充分依托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目标任务
以全面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和七大产业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通过产品、技术、制度、组织和管理创新,提高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组织化水平,推动农业、林业、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同时,持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的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民产业链的延伸,创造更多的就业和收入机会,稳步提升贫困群众生活质量。
四、衔接资金分配使用
2024年中央和省级共下达我县衔接资金34020万元,结合各级任务目标,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分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三个。
1、产业发展。坚持以带动农户增收为基本目标,持续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实施生态增收、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品牌提升等工程,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促进产业持续发展,作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投入衔接资金16293万元,全面实施七大产业链项目。其中:茶叶产业链发展5147万元;食用菌产业链发展1490万元;烟叶产业链发展238万元;蔬菜产业链发展1016万元;中药材产业链发展1500万元;畜牧产业链发展672万元;黄酒产业链发展118万元;八大示范片区24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贴息15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75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400万元。
2.基础设施。紧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突出的弱项和短板,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投入衔接资金16137万元,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其中:示范村建设63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贴息9417万元;以工代赈330万元;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90万元。
3、社会保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通过雨露计划等提高群众务工技能,确保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投入衔接资金1590万元,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其中:雨露计划教育补助1500万元;省驻村工作队经费9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乡镇、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建立“县级督导协调,部门乡镇实施管理,广大农民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职能。一是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深入乡村开展督查指导,了解和掌握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按照各级衔接资金规定,严格规范资金支出程序。三是县财政局要综合运用财政预算约束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制度,全程监控衔接资金的使用。四是审计局要依法加强审计监督,结合衔接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实效。一是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有关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将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安排和资金来源及投向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二是资金使用单位要充分依托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房县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预算安排计划明细表
附件:房县2024年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预算安排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