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8〕75号)和《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鄂司发〔2022〕17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工作制度,发挥行政裁决功能作用,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开展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主体
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工作按照“谁实施、谁梳理”的原则,以各乡镇、各实施部门为主,对实施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梳理报送本部门行使的、县政府行使由本部门具体承办的行政裁决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梳理报送本级政府行使的行政裁决事项。
二、梳理范围和内容
本次梳理的行政裁决事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政职权事项。此次梳理范围包括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行政裁决事项及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设置的相应程序性规定;梳理内容包括行政裁决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等。
三、梳理要求
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省司法厅梳理形成的《湖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2)基础上,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认领实施,并积极对照上述梳理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详见附件1),经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核后,于2022年6月14日前将梳理表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政府2217办公室,或将梳理表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fx3246058@163.com邮箱。
各乡镇、各部门如有已制定的行政裁决方面的制度规定,也一并发送邮箱。
联系方式:3246058
附件:1.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
2.湖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 )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
行政裁决事项梳理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 系人: 电话:
序号 | 指导(实施) 部门 | 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设定依据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实施主体 | 行使层级 |
法制审核意见及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