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重要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科学布局谋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化
1.着眼全局,谋划长远。制定《房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更趋完善,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显著增强,为2025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2.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印发《2022年度房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各项评估指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清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专项督察2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创新方法,提升能力。利用媒体平台,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全县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印发《房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022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5次,召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3次。县委党校将学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各乡镇各部门将学法纳入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全县100多个党委(党组)集中开展专题学习达2万余人次,县“八五”普法宣讲团开展巡讲120多场次,全面推动宪法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
(二)严格制定程序,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导向正确、过程公开、内容合法、结果科学。印发《2022年房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截至目前,房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所有决策事项、招商协议及其他决策事项共计205件均按决策程序完成。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印发《房县各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做重大决策报告的范围,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房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研究65次,提出专业意见452份。实现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智库作用。
4.加强重大决策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房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适度留痕、归档管理,确保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针对《关于支持蔬菜产业链建设的六条意见》《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发展的六条意见》等11件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科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印发程序,强化民主决策,加强责任追究。针对国家、省、市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结合县域工作实际提出意见8份。
2.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县人大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未出现逾期备案、与上位法相抵触、在行政诉讼中被法院审查认为不合法或提出法律建议的情形。
3.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
(四)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管理
1.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范围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全面清理、重新审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机构52个,参加并通过由省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1020名。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专项督察组,按照《十堰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分表》,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随机抽检和实地督导6次,对5个单位下达行政执法检查建议书,责令限时整改,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3.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县52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同步开展周边县市涉企案卷交叉互评。截至目前,累计评查案卷60卷,发现问题86个,及时下达《案件评查问题督办函》,限时整改到位。
4.有序推进行政裁决梳理。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清单,重点梳理对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政职权事项。截至目前共梳理全县第一批行政裁决事项75项。
5.严格追究执法错案。按照《2022年度十堰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开展错案追究回头看,2022年累计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8份,立案审查8件,运用移送函2份。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大力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统筹整合优质资源,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
2.持续强化各项工作保障。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将3名法学专业人员充实到案件办理队伍中,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力量。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我县行政应诉案件18件,其中,已结案14件,正在审理4件。已审结案件中,判决撤销6件、驳回5件、赔偿1件、发回重审1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行政执法公信力逐步提升。严格按照《房县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印发《房县司法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检查的通知》《房县司法局关于开展长期未结涉企案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公布举报电话,组建治理工作专班,对全县涉企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引导各乡镇各执法部门集中排查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发现突出问题45个,全部整改到位。
2.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改造、新建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0个,推广“一网覆盖、一门服务、一窗通办、一次办结、一号咨询、零跑动”的“510模式。对工业园区扩权赋能,建设企业服务中心,健全政务服务职能,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投资近2亿元组建大数据中心,将全县办公自动化平台、工业互联网等10余个平台统一纳入房县综合平台,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
3.监管体系构建完善。在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七个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合计公布“四张清单”178项,减免罚金110万元。免罚轻微交通违法3000余起、罚金30余万元。
4.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我县“水电气网用能要素联动报装”、“深化工业用地出让”、“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改革”、“打造无证明城市”、“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2022年获评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
(七)聚焦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1个片区中心消防救援站,建成5个乡镇小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安全排查227家次、宣传培训49场次、处置灭火救援任务29起。20个乡镇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探索打造“30分钟应急救援圈”,实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数字信息“四个全覆盖”。出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暂行实施办法》,推行县级军地联动协调机制,按照专人专线要求实现军地对接联系。
2.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县应急综合执法大队,赋予法律职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方面的行政处罚,法律职能同步划入房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
3.编制区域安全生产风险地图。建成“智慧应急”信息化调度平台,实现县乡村视频信号互联互通,学校、医院、园区企业等与乡镇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完成行业视频监测系统与“智慧应急”对接,确保风险隐患日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具体落实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分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水平参差不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加大力度推进。三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充实,乡镇法治机构力量较弱,人员配备与其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县政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开展。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办案质效。拟通过十堰市执法监督平台,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先行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学习,吸取精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完善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开展法治队伍培训,主动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