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及服务指南
一、公共法律服务概述
定义与重要性
• 定义: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旨在满足各类主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 重要性: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服务内容
• 主要方面: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
• 服务性质:既包括无偿或公益性法律服务,也包括面向社会公众有偿性的法律服务。
服务平台
• 三大平台:房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12348”)、网络平台(中国法律服务网、湖北法律服务网)
二、实体平台
机构设置
•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司法局
•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在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
•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在村(居)委会
功能与服务
•县级:涵盖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服务;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服务指引;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引导相关服务;提供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
•乡级:主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社区矫正政策以及救助帮扶途径等;组织协调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 村(居):主要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三、热线平台
服务内容
•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调解、鉴定、仲裁等业务咨询。
• 预约服务:提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的申请预约服务。
拨打方式
• 十堰市内: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直接拨打“12348”。
四、法律援助
定义与目的
• 定义: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 目的: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申请条件
• 一般条件:尚未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且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
• 特殊条件:如通知辩护、通知代理案件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经济困难标准
• 标准: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以内执行。申请人因遭遇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其经济困难标准由法律援助机构参照前款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事项范围
• 刑事案件:无事项范围限制。
• 民事、行政案件: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赡养费等。
申请材料与办理机构
• 申请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明、相关事项材料。
• 办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
五、人民调解
定义与受理条件
• 定义:在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的活动。
• 受理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具体的要求、事实依据,且属于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与不予受理情形
• 受理范围: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
• 不予受理情形:如已构成犯罪的案件、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等。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 权利:选择或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或拒绝调解等。
• 义务:如实陈述纠纷事实、遵守调解现场秩序等。
六、公证服务
定义与申请条件
• 定义:公证机构根据申请,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申请条件: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
办理流程与材料
•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
• 申请材料:公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公证的文书及证明材料等。
七、律师服务
律师业务范围
• 诉讼业务: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等。
• 非诉讼业务: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八、司法鉴定服务
定义与业务范围
• 定义: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
• 业务范围:法医类鉴定
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申请、审查、受理、实施、完成时限要求、文书制作和送达。
九、民商事仲裁服务
定义与范围
• 定义: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机制。
• 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申请条件
• 申请条件:有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十、基层法律服务
定义与业务范围
• 定义:基层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相似,但主要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 业务范围: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等。
• 执业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更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
附件:房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室)联系地址等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