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员工招聘行为,3月14日,我县出台了《房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对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县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增人的,一律遵循“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因岗所需、人岗相宜,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新招聘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该《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提升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