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房县上班,无房产,户口在农村,想了解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政策、申请条件。
房县住建局答复:我县城区住房保障方式分为货币补贴、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几种类型。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所具备的条件与实际需求,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每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的条件:(一)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房县城关镇常住户口且居住3年以上;2.属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且期满1年以上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3.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但家庭人数为1人且未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不予受理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向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由县住房保障办委托单位进行审核和公示,经公示符合条件后,对申请人予以货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进行保障。经保障办核实,您为五台乡户口,不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