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房县公务员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

索引号
01145506X/2025-436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09:48:49
发布机构
房县政府网
文号

网民留言:您好!我朋友是十堰市郧阳区人,今年通过湖北省公务员统考,考上了房县的一家县直单位,下个月将前来报到。听说房县城投公司针对外地考入我县的人员,提供了公租房,想咨询一下具体该如何申请,以及租金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谢谢!

房县房地产保障中心答复:根据《房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与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2.个人年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工资收入标准;3.在本县城区无住房或未租赁其他保障性住房;4.申请人父母在本县城区拥有个人住房,但其父母(含申请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以家庭名义申请保障性住房。我单位已向来电人解释相关政策,来电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