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县重大决策事项征集范围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六)决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补偿以及土地出让方案审批;
(七)使用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
(八)处置重大国有资产、优化国有资产配置;
(九)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述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征集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3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电话:0719-3567227
邮箱:fx3246058@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围绕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