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蔡建宇、唐家勇、王睿、向远成、苏宗春、朱国旺、任传华8位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华新水泥厂门前西川段实行车辆禁停的建议》,我局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分办会议,安排交警大队成立专班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华新水泥厂门前西川段车辆流量大,进出厂车辆多,部分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该路段长时间停放车辆,导致该路段出现拥堵,严重影响通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为防范交通事故,我局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责成交警大队会同化龙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在对该厂门前车中路至2公里路段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同意该路段实行禁停,拟对该路段建设违停抓拍系统,即从8月1日起施行,并向社会进行了15天公示,现已投入正常使用。
最后,对你们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公安工作,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批评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诚恳改正。同时,希望你们继续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与我们携手努力,为打造平安房县、构建和谐房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