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2019-0009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8日 16:40:00
发布机构
文号

邹清畅、徐永宏、朱斌云、赵文辉、朱云彬、王家玉、谢亚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邹家院村主干道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解决人民群众行路难是交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议地方政府多方筹措配套资金,配套资金到位后,由红塔镇镇政府将邓营村五组至邹家院村道路4公里建设计划申报我局,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计划,力争早日实施。

房县交通运输局      

2019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