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5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15:45:10
发布机构
房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周诗兵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军店镇小峪及上茅坪康家堰、杏水沟片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部分已立项。你们提出的小峪片区我们已于2020年立项,现已完成初步设计、立项批复。上茅坪康家堰、杏水沟片区以前已立项建设并在原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管网“一张图”上图入库。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3 号文立项条件的规定,不能将已上图入库的项目区列入建设范围。

特致此函。

房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