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45506X/2020-096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16:35:25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房市监函〔2020〕3号

关于政协房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程培武委员: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第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回复。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是一种标示商品基本来源的重要标识,它象征商品的品质、声誉或其他特性与其来源地的密切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一、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现状

(一)加强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43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这标志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越来越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因机构改革,20195月原科技局的知识产权职能划转至我局,但未转隶相关专业人员,为响应国家号召,加强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我局立即确定人员岗位,进行专业培训,目前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正在进一步梳理中,下一步将加大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探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执法工作。

(二)严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20191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将原农业、质监、工商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统一为GI标。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提高地理标志保护的效能和水平。

(三)加强资源普查,深入发掘,培育特色产品。明确以特色产品申报地理保护标志为抓手,本着“挖掘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按照“培育一个地标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的目标,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和打造地方特色品牌,促进我县特色产品逐步向特色产业、名特优产业化发展。目前我县共有农业部门批准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5项;原质监部门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4项;原工商部门授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枚;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望佛山”集体商标1枚。今年拟新申报“房县毛尖”、“房县党参”、“房县灵芝”等3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请示县政府的授权及地域范围证明函文件已印发,下一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四)拓宽工作领域,助推电商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机制作用,切实加大对线上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动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互联网+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加强对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和组织的质量监管,发挥行业协会、线下集散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市场主体优势,在业务指导、信息交换、线索发现、举报投诉等方面开展有效合作,重点加强对专业化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工作指导和信息对接,增强地理标志保护成效。

二、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专业性不强,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缺乏专业知识、统一培训、导致开展指导和监管工作有难度,执法队伍建设与市场监管实际还有差距。

(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从培育、注册、申请到公示、专家评审、公告所需周期长,经费多,相关行业协会或产业协会承担此项费用有一定的困难,申请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领导给予各方面支持。

(三)对注册协会及其成员单位的指导力度不够,对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权利人、使用者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不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和外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相关单位互动、交流、资源共享方面有待提高。

三、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下一步打算

为有效促进房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挥应有的效应,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立足职能,以优势特色产品种植、养殖、加工、开发等产业为重点对象,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指导、注册和使用力度。

(一)构建特色平台,扩大地理标志产品营销市场。一是搭建文化平台,进一步深挖地理标志产品丰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资源,坚持以“特”扬名,做好绿色农业文章;进一步贴近消费者对绿色、营养、安全、保健的需求,力争以“土”取胜,做好“有机、绿色”特色农产品开发文章;二是搭建对外宣传平台。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帮助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加强与各种媒体合作,准确宣传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市场化,使我县地标产品走出房县、走向全国;三是搭建招商平台。由于房县特色农产品大多局限在特定地域知名,相对缺乏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度。因此,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认真组织、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招商会等,大力推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其产品,不断扩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及地标证明商标运作能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意识。一是充分发挥产品培育“主力军”的作用,依托“一会两站”等覆盖城乡的工作网络,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和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扶持政策和地标产品发展成果等方面的舆论宣传和成果展示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地理标志商标宣传规划,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纪律要求和保障措施,使地理标志监管部门能够充分发挥地标产品申报的指导、产品的保护监督等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广告企业的协作配合,强化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保护力度,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三是企业要更加主动地参与各类展示(销)会的筹备工作,为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提供更加广阔的宣传展示平台,充分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三)完善服务机制,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水平。一是要利用日常巡查、市场检查等工作机会,深入基层一线,调查了解,切实掌握地理标志产品资源的分布情况、市场需求和优势特色,并在此基础上做好优势分析、问题剖析、规划制定等工作,使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行动,从而全面提高地理标志商标培育的整体效能。二是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文化层次、经营理念、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问题,主动深入农户和协会组织,帮助、指导其完善标识设计、策划创建、资料收集和材料撰写等申报准备工作,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跟踪指导、全程参与,增强申请相对人的争创信心和水平。三是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地理标志商标的产业化、规模化,形成地理标志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的产业链条,助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壮大。

(四)做足正确使用功课。行业协会做好引领,指导地理标志企业、合作社等正确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是要搞好协会自身建设严格遵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把全部精力放在技术指导、提供市场信息、监督检查技术操作规程、监测产品质量、对外宣传和维权打假等方面,强化协会的代表性,不断完善协会的功能;二是研究制订统一的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监制、统一使用、统一价格;除制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外,还要制定出具体的包装使用管理办法、商标使用许可办法、生产加工技术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以保证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内在品质。

(五)做好主张权利功课。协会建立自己的维权队伍,组建一批对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分辨能力和打假维权知识的专业人员。发现侵权假冒现象,能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提供证据材料,主张自己的权利。以房县黄酒为例,现市场监管局成立了黄酒执法中队,专门从事房县黄酒的监管执法工作,强化监管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和外地知识产权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协作打假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维护地标产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感谢您对我县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关注,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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