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提出的《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设立技改扩能专项资金。县委、县政府已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即将出台,在《意见》提出了“预算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000万元。设立民营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500万元,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创业担保贷款、粮油深加工贷款、进出口政策性贷款给予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壮大担保中心担保实力。今年上半年县财政已对担保公司增资5000万元,目前担保公司资本金已达到3.5亿元,可担保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
三、规范支持企业项目资金。等《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后,我们将制定具体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办法,与省、市专项资金捆绑使用,把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到发展态势好、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上来。
谢谢您们对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房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