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规定: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原迁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用于移民的生产生活,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2024年我县发放原迁移民直补7646人,发放资金474万元,根据相关“惠民惠农”政策文件要求,现申请将大中型水库相关文件在政府网站公开。
附件:国发〔2006〕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doc
附件:鄂移〔2006〕17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鄂水利规【2020】4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