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145506X/2025-55215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16:52:10
发布机构
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我厅已完成承担的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的各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实现,并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三、整改措施

(一)整改措施1。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纳入厅党组会、专题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体研学、领导领学、个人自学、互帮互学等多种方式,为全厅领导干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二)整改措施2。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为契机,鼓励全厅干部职工总结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启示,积极投稿,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整改措施3。依据《湖北省委和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鄂环委〔2020〕4号),切实履行7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始终将强化思想认识摆在工作首位,先后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内容8次纳入厅党组会议、22次纳入厅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始终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常态化纳入厅各级党组织党建学习重要内容,先后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专家辅导授课、业务工作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领会和交流讨论,不断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为抓手,依托人民网、凤凰网、中国自然资源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开展“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报道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结合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实践”征文活动,在省自然资源厅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思践悟”专栏,先后刊载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得体会27篇,推动营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环发〔2023〕2号)要求,认真落实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职责,并定期系统梳理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对照《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7个责任事项、3个验收事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及包含具体事项的清单已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联系人:田士茂  联系方式:027-866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