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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况成伟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况学俭的土地使用权遗产予以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9―3567688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况学俭 | 况成伟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房县城关镇陵园路3号国税局家属院总证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陵园路3号 | 住宅 用地 | 协议由况成伟继承。 | |
2 | 况学俭 | 况成伟 | 房屋所有权 | 土地证:房国用(2005)字第00539号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陵园路3号国税局家属院1栋1单元3层301室 | 房屋建筑面积96平方米。 | 住宅 | 协议况成芝、况成梅、况成莲、况成彬、况成平、况新华放弃。 |
公示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