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彭筠玲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彭芳勇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遗产予以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9―3567688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彭芳勇 | 彭筠玲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鄂(2025)房县不动产权第0006391号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中西关社区南郡路3号瑞富雅居城3栋1单元3层302室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56㎡,房屋建筑面积109.53㎡。 | 住宅 | 协议由彭筠玲继承。 |
2 | 彭芳勇 | 彭义礼、刁耀荣、蒋凤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鄂(2025)房县不动产权第0006391号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中西关社区南郡路3号瑞富雅居城3栋1单元3层302室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56㎡,房屋建筑面积109.53㎡。 | 住宅 | 协议彭义礼、刁耀荣、蒋凤娥放弃继承权。 |
公示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