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王毅​)

撰写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15:02:04
来源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房县-自规局


王毅因保管不善,将房国用(2006)字第0067国有土地使用证遗(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毅

202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