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杨建兵、杨建林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杨金昌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遗产予以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9―3567688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金昌 | 杨建兵、杨建林 | 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 | 房政林证字(2011)第025791号 |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红塔乡朱湾村 | 林地共2宗。小地名分别为水田凹11亩,锅子坑木石窟54亩 | 林地 | 协议由杨建兵、杨建林继承。 |
公示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