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查获以下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房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31号,联系单位:房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联系电话:3223175)。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房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