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申请人周少英等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彭保平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遗产予以不动产权利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9―3567688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权属来源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彭保平 | 周少英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鄂2020房县不动产权第0000939号 |
| 房屋建筑面积69.865平方米,土地分摊15.42平方米 | 住宅 | 协议由周少英继承 |
2 | 彭保平 | 周甜、周浩、马冬支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鄂2020房县不动产权第0000939号 | 房县城关镇北关社区1幢102-103
| 房屋建筑面积69.865平方米,土地分摊15.42平方米 | 住宅 | 协议周甜、周浩、马冬支放弃继承 |
公示单位: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