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 、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拟将符合“面积较小、不符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保护价值不高的自然公园进行撤销”规定的湖北万峪河森林公园进行撤销;拟将房县青峰山地质公园、湖北房县野人谷地质公园归并至房县神农峡风景名胜区,归并后名称为房县神农峡风景名胜区。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房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由8处变为5处,总面积由60901.94公顷变为58820.13公顷。
三、“天窗”处理情况,房县共回填永农“天窗”126个,回填面积100.21公顷。
四 、功能区调整情况,功能区调整涉及由核心保护区调整到一般控制区共8块区域,面积 94.15 公顷;由一般控制区调整到核心保护区1块区域,面积 104.56 公顷。
五、边界优化情况,针对单个细碎图斑小于5公顷的予以优化,不再保留在自然保护地内,共优化细碎图斑141个,优化面积10.79公顷。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房县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共5天。
电子邮件:415778395@qq.com
联系人:李汉兵。
联系电话:18674176936。
地 址:房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