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一届房州质量奖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3-4314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11:30:15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房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深入实施,促进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增强房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第一届房州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房州质量奖是房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根据《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每届获奖企业不超过3个。获奖企业由县政府发文通报表彰,由县政府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评奖依据

《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房州质量奖评比标准》采用《卓越绩效准则》即等同采用武当质量奖评定标准。

三、申报对象

房县地域范围内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绩效的制造类企业。第一届房州质量奖评奖范围是制造类企业,请各制造类企业积极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遵循两年一届的规定,2023年为申报年,2024年为评审和表彰年。评选共分为培育、申报、评审、公示、颁奖五个阶段依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育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

1.宣传发动。各地要大力宣传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度和争创房州质量奖的重要意义,宣传卓越绩效模式的先进理念、方法和作用,鼓励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绩效,营造全县企业积极争创房州质量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房州质量奖制度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调查摸底。认真开展辖区内各行业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必要时应深入企业加强沟通,不断增强企业争创房州质量奖的信心和决心。

3.明确对象。对各行业中在产值和销售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质量管理基础和水平等方面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排队,筛选出重点对象。

4.重点培育。组织开展房州质量奖标准宣贯培训班,对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指导企业及时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5健全组织。成立房州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工作组、监督工作组,负责评选审查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申报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

1.自愿申报。各地按照申报文件要求,组织重点企业申报。第一届房州质量奖申报企业,申报企业按要求自愿填写《房州质量奖申报表》,向生态环境,人社、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经信、公安等部门征求意见后,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房州质量奖申报表》,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见附件)和企业概述(3000字以内)各一式五份报送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推荐提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审查受理。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经第一届房州质量奖监督工作组签署意见后,做出受理意见。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应在指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企业 需依据《房州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自我评价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式五份),于2024年3月30日前报送县质强办。

(三)评价阶段(2023年4月1日至7月30日)

1.县质强办从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中聘请评审专家,组建评审组开展资料评审。评审组由3名以上评审员组成,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5月31日前)

2.评审组对企业(组织)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照标准逐条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并据此提出参加答辩的企业(组织)名单。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名单,适时组织答辩会。(6月30日前)

3.通过材料评审、答辩后确定的企业(组织),进入现场评审环节,评审组按评定标准打分并形成现场评审报告。(8月10日前)

4.县房州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按现场评审得分排序,提出房州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入围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经征求环保、税务、安全生产等房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确定拟奖名单。(8月20日前)

(四)报批公示、审批阶段(2024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

1.拟奖企业名单确定后,由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示。(2024年9月30日前)

2.公示通过的拟奖励企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2024年8月20日前)

(五)颁奖阶段(2024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

1.由县人民政府表彰获奖企业,召开颁奖典礼,对获奖企业或组织颁发房州质量奖奖牌和奖金。

2.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并进行宣传。

五、申报材料要求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企业(组织)应在县质强办要求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依据《房州质量奖评定标准》(新版标准)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式五份;

2.《房州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五份;

3.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式五份;

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0年至2023年)复印件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况和自评报告等需提供电子文档(WORD版)。

六、其他事项

(一)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评定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平举,邓艳;联系电话:3105361

联系地址:县市场监管局203室(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157号)

电子邮件:649196549@qq.com

(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应结合本系统、本辖区实际情况,做好房州质量奖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