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县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索引号
01145506X/2023-6068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14:55:34
发布机构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对房县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部署2023湖北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指标,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贯彻落实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开展质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民生需要,以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12项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以提升群众总体满意度为方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力争公共服务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全、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排名中位次明显前移,并持续保持上升趋势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公共教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提升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机会的公平性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增强教育资源资金投入,购置和完善教育技术装备,如班班通、智慧黑板、创客教室、3D打印室、防近视工程等;大力建设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大面积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划片招生,引导家长就近入学,禁止随意转学和插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逐步实行城乡教育一体化,缩小校际差距。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队伍,建成一批名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各项目责任单位均包含(管委会),不再列入)

2.规范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及时响应,认真核实、严肃查处。督促指导各乡镇规范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牵头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

3.提升学校安全与餐饮营养健康水平。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和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工作。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稳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健全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一月一调度推进机制,加快实现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部门联合工作专班,每月督办工作进展,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大力推进“双减”和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检查督导,有证引导规范行为,证照不齐整顿关停;持续开展对学生课业负担进行常态化督导和重点督导相结合,结合“五项管理”督导,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序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完成教育部基础教育管理监测平台数据填报,督促学校落实课后服务方案和作业管理相关制度;基教办通过专题会议、集中督办、工作通报等手段,督促学校按照国家要求,为学生提供较为规范的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向内挖潜,加大师资培训培养力度,引进社会资源进校园拓展服务渠道。发挥“教联体”辐射作用,实现共建共享,以点带面,提高教育质量。(牵头单位:教育局)

(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5.提升就业信息发布有效性。利用“十堰公共招聘网”、“房县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房县零工驿站”抖音号汇集就业、培训、零工信息,实时审核发布,畅通用工求职双选渠道。运用湖北智慧就业精准服务系统,全年对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开展精准用工服务,对重点人群开展就业服务信息推送等服务1000人次以上。加强“湖北公共招聘网·十堰”等就业服务平台应用,引导供需双方通过线上精准对接。(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国资县科经局)

6.畅通就业咨询渠道。持续深化省内外区域劳务协作,拓宽畅通就业渠道。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和发布岗位信息,促进就近就业。以公共服务进校园、春风行动等活动为契机,答疑解惑,让惠民惠企政策深入人心。(牵头单位:人社局)

7.提升就业招聘会针对性。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依托湖北公共招聘平台房县“零工驿站”等实体平台,组织重点企业参与网络招聘、直播招聘,发布岗位信息。督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广泛运用新媒介开展直播招聘带岗、线上招聘会等活动,全年组织网络招聘会50场、直播带岗活动5场,组织企业提供岗位2.5万个次,做到“周周有活动,日日有服务”。(牵头单位:人社局)

8.深入开展职业培训。围绕全县“一主三大四优”的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全年组织就业创业培训24期以上,针对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等就业重点群体,愿培尽培,应补尽补。(牵头单位:人社局)

(三)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9.提高预约诊疗的便捷性。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等,进一步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努力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使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医改成果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卫生健康)

10.大力改善医院服务设施配置和卫生情况。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323”攻坚行动为契机,在军店、青峰、门古、大木厂镇四个中心卫生院配置CT,通过脑卒中、胸痛救治站一体化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疗设备,提升基层医院诊疗水平,让广大患者在基层享受便捷、全面、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通过争创建全国卫生县城、文明县城活动,极大地改善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卫生情况。(牵头单位:卫生健康)

11.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通过省、市重点专科创建,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推进管理信息化,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在有条件的医联体内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扩大日间服务范围,符合条件的级医院稳步开展日间手术,逐步扩大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牵头单位:卫生健康)

12.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年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不少于2次,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规范院内投诉管理,确定责任机构、确定责任人员、确定反馈时间,对反映集中的问题督促整改、持续改进。(牵头单位:卫生健康)

13.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通过持续开展不合理检查及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纠正不合理检查、用药、耗材、收费。通过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药占比、耗材比及住院例均费用。通过推行医保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促进医院之间的专业分工和良性竞争,明显降低病人就诊费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四)开展社会保障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4.提高异地就医报销便捷性。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药机构数量。到2023年底前,全县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增加至62,实现县域内医疗机构全覆盖。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完善跨省、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机制,简化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工作。畅通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备案方式,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备案身份信息即时生效。推动异地备案服务下沉。推动异地费用直接结算。在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定点联网结算医药机构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定点联网结算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时无需办理备案,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购药,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可以看病买药。(牵头单位:医保局)

15.进一步规范养老金发放、领取。加强基金运行分析监测,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定期调度。对多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认、关系转移等业务,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到龄享待。建立健全与代发银行信息交互共享机制,畅通发放渠道。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务中心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银行网点就近办等多种渠道,提供社保权益信息查询打印服务,方便参保人员查询社保待遇。深入推进信息比对为主、远程自助认证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模式,实现更多人员“静默认证”。(牵头单位:人社局)

16.优化失业保险金发放领取程序。全面实行申领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将申领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和失业登记等相关业务整合为“一件事”,实现一次办理。用好社保卡“一卡通办”功能,精简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个人仅凭社保卡就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增加办事服务渠道,综合利用全国社保卡平台、房县政务服务网、服务窗口等渠道,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实现申请失业保险金“零资料、零跑腿”。压减办理时限,实行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时推送信息、告知办理情况。(牵头单位:人社局)

17.强化社会救助。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事项的资源、平台和服务全部下沉到乡镇,减少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层级,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缩短审核时间,实现救助事项就近办、掌上办、跨域办、高效办,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五)开展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8.保障自来水水质安全。房县范围内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水质情况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减少二次供水项目后期验收运营管理等问题,保障“最后一公里”供水水质安全。开展城镇供水规范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项目建设。做好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推进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牵头单位: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县生态环境局)

19.保证供电稳定性。着力补强配网发展短板,解决局部地区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大低电压和频繁停电问题治理,加快提升配电自动化实用化水平,加强停电计划管控,推广10千伏和0.4千伏不停电作业,推动配网检修作业方式向不停电转变,着力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停电时长同比压降10%。(牵头单位:发改县供电公司)

20.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强化暗访督导和隐患问题整改,保证城镇燃气安全稳定运行。开展燃气安全现状评价,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城市燃气管道铺设,将“燃气管网铺设”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1.推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全“增绿提质”专项行动,大力规划建设城市公共绿地,增加城市绿量,提升景观效果。推动各地实施口袋公园建设,组织“最美城市公园”“最美口袋公园”评选,全年计划新增口袋公园2个。(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22.提升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水平。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城市管理工作红黑榜暗访评估制度,重点考评城市公共场所卫生和市容市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23.强化公共厕所管理。对全城23座公厕进行卫生保洁,实施定人、定位,全面加大保洁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厕保洁标准,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公厕管理。对全城公厕进行全面排查检修和卫生消杀,确保公厕设施完善,功能良好,保洁质量较高。(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24.加强垃圾收运及分类处理。按照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要求,督促各村居结合居住小区的人口,因地制宜,改造升级垃圾分类设施;督促各村居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要求在人口密集的地点制作垃圾分类宣传专栏;以环境整治为契机,定期召开居民宣讲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组织专班对示范村垃圾分类建设的推进情况和存在的短板问题进行检查,督促对照短板问题加强整改落实。科学规划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体系,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处置。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督办考评机制,提升生态环保意识。(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六)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25.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十堰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和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3个配套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及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个以上。强化工程建设、房屋拆迁、道路运输、裸地堆场、码头仓库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确保落实“个百分百”要求。打击污染空气严重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26.稳步改善群众身边水环境。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和小微水体治理,提升群众水环境幸福感,完成年度排污口整治任务。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偷排违法行为。加强畜禽粪污和水产养殖综合治理,明显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到2025年,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广设施渔业、循环水利用等健康养殖模式和技术,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

27.着力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依法强化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大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监管,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畅通噪声各分领域污染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坚持依法快速查处,努力提升公众满意度。(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七)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28.提升公共交通便利性推动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出行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公交服务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持续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对公交线网进行动态化、常态化调整,尤其是出租车、公交车交通服务无法覆盖的地方增加微循环线路,加强接驳换乘等方式,提升市民出行体验;推动智能网联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逐步完成公交车辆、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等设施设备的智能化、网联化改造,缓解交通拥堵。盘活、整合多种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形成和谐、相互支撑的关系,将公共交通的多种方式串联在一个系统中。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加快共享单车运行质量,完善共享单车发展模式,试点市场化运作便民车服务等,打通出行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

29.提升公共交通车况和车容车貌以提升公交交通车辆安全水平、优化公交车的配置管理为契机,确保各项服务设施安全、整洁、有序、开展公共交通车况提升行动,聘请第三方或组织专班对辖区内公共交通车辆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定期检查车况,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定期更换零部件,及时进行保养,更换报废或达到服务年限车辆,不得违规改装或超期服役;开展车容车貌提升行动,加强车辆卫生整洁、规范车容车貌,定期对公共交通车身的头屏、尾屏、腰屏,车内LED屏、站序屏,以及车内外各类标识标牌及时进行补缺更新,展示良好的公共交通形象。(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

30.提升司乘人员文明服务水平"双十佳"、"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评选活动为载体,选树一批"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房县好人""最美交通人"等先进典型。企业组建"共产党员号"、"雷锋号"等品牌车队,制定车队管理和奖惩考核制度,建立弹性考核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出租汽车、公交车司乘人员的经营行为、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在车辆上设置群众意见箱或意见簿,定期收集整理社会监督员和群众对公共交通服务规范,经营行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整改,促进司乘人员队伍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

31.提升出行信息服务能力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需求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公共交通运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完善信息采集和分析手段,加快建设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促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以及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相互补的方式,努力向公众提供全方位、跨区域的综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县国资局、县交通运输局)

(八)开展公共安全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32.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防控和安全追溯体系,推进风险分级管理,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重点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保持在10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保持在100%。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23年度抽检食品1110批次,达到3批次/千人,农产品500批次。开展网红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公众关注的网红食品安全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33.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开展药品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药监管,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推进“智慧监管”,深化“放管服”,持续优化医药产业营商环境,构建共治共享的药品监管格局。(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34.保证社会治安。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双推送化解,形成研交办督结闭环。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高效调出矛盾纠纷。重要节点安保维稳期间实现重点人零失控”“零上访目标。做实全县“一村一辅警”、“平安义警”基层防控体系,采取“坐堂办公”“移动办公”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每个乡镇组建“警校家”护学队、商户联防队、夜市巡防队等三支队伍。持续完善雪亮工程监控探头建设,并同步推进视频监控盲点补齐工作,用小探头解决社会治安大问题。组织开展反恐防暴排查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源头管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六大行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35.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我县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县乡二级同时调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培植乡镇村基础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探索临险联合值守制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机制。强化预案体系建设,制定订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定演练方案,组织实施人,确保演练达到实效。(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36.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对电诈行为反制和打击力度。严查过度采集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办的政务类网站监督,及时发现整改数据安全漏洞。加强银行卡、手机开卡审核和用卡核验,确保实人实用,对风险用卡行为及时监测处置。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探索风险精准防控措施。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重点地区人民政府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深化反诈宣传,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提升群众保护个人信息及识骗防骗意识,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格局。完善网站平台分级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加强重点行业和涉电诈信息、账号、网络平台监管,建立信息和账号负面管理清单,提高账号实名制认证门槛,完善信息内容和人员行为制约机制。加强技术反制,加快建设完善诈骗电话、短信和互联网拦截系统,及时封停拦截涉诈电话、短信、域名、APP。加强情报分析研判,拓宽预警信息来源,完善预警劝阻机制,对发现的潜在受害人,采取高、中、低危三级预警方式,及时劝阻拦截。通过96110三方通话机制,对被骗受害人启动紧急止付,加强资金拦截,防止诈骗资金转移。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净网”“云剑”“雷火”等专项行动,加强账户开立、交易管控、异常监测等环节的银行账户风险管理,斩断其“资金”链。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公安局、网信办、人民银行、县行政审批局)

37.加强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加强监测预警,利用学校因病缺课登记系统及医疗机构传染病登记系统,对散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及时监测预警,科学应对处置,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强化疫苗接种。对6岁以下儿童,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落实奖惩措施。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机制。全年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零发生。(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九)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38.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实现全县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村级全覆盖。推进文化广场提档升级工作,2023年完成2个村级示范文化广场提档升级任务。强化广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村村响”提质增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39.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一是县级公共文化场馆根据实际延长或调整开放时间。深入开展“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9.28”孔子诞辰日活动,开展图书馆“宣传周”活动,持续打造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等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完善和培育“戏曲进乡村”、“文化力量·民间精彩”群众广场舞展演和社会文艺团队展演品牌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40、强化群众主体地位。培育5个骨干社会文艺团队,开展线上业务培训,举办“房县第五届诗经黄酒文化节”。开展“文艺点亮生活”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一村一年一台戏”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持续举办“正月十三大巡游”、“三月三”民俗文化展演、诗经(黄酒)文化旅游节等线上线下文化活动100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十)开展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41、增强公共体育场所的覆盖面。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增加全民健身用地供给,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筹推进足球场、运动健身中心、文体广场、健身步道建设。新建居住社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套基本达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既有居住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乡村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42、提供良好的健身设施。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管理,保障公共健身设施的质量和安全,适应全民健身需求,规范公共健身设施的管理。对体育健身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器材;在醒目位置标明体育设施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做出明确警示说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场地设施内的公共秩序。(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43、丰富群众性体育活动。根据《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推动“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全面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不低于120人样本的国民体质监测,深入分析我县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提高科学健身指导针对性。(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十一)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44.加大养老机构需求。突出政府供给保障的主体地位,持续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模式。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闲置床位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45.促进养老机构价格合理性。特困供养对象入住乡镇农村福利院实行免费政策;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养老机构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服务中心)

46.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设计,逐步解决养老设施场地紧张问题。2023年支持1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和1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推行互联网+养老服务。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加大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

47.提升养老机构人员专业化水平。积极申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组织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培训,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2023年底,全县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8.加快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备和项目。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时,核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条件,并将县民政局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相关要求在土地供应时一并公告;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建设单位的施工许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单位对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进行审查,房地产测绘机构在建筑面积预测、实测时,对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单独列项,并在测绘成果报告中注明其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取得县民政局对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意见后,在60日内养老服务设施产权无偿移交县民政局,及时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的产权登记到县民政局名下。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

49.促进居家适老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性和便利性,继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改造400户。满足全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统筹考虑城乡改造对象居住房屋实际和需求差异,逐步扩大改造惠及面。对照《湖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严格技术标准,确保改造质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十二)开展政务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50.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强力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水平,除需经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除现场踏勘、现场核验身份、涉密事项外,力争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

51.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县、乡、村电子政务外网核心骨干设备改造升级,提升稳定性、安全性和承载能力,拓宽电子政务宽带,县-乡-村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分别扩容至双5G、双1G、100M。(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单位)

52.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落实“一窗受理”机制,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扩大告知承诺制试点事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缩短审批时限。为企业群众提供延时、错时、双休日便民服务和无偿代办服务,提供便民高效的政府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单位)

53.落实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畅通线上公开渠道,优化线下服务体验,开展政务公开考评。(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单位)

54.提升12345办理满意度。全县12345热线平台优化升级,建立漏接回拨机制,落实热线工单回访和服务效能群众“好差评”机制,加强诉求闭环处理。(牵头单位:县12345热线办;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单位)

55.提升政务服务适老化水平。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场所适老化改造,配备老花镜、轮椅、急救箱等设备,开通绿色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代办服务。在政务服务网页顶端设立“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在鄂汇办移动端显眼位置开发适老模式,方便老年人使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公共服务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各阶段各领域各环节。将实施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切实举措,作为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动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公共服务新技术创新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提供更加智能、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信息互联共享。完善薄弱环节公共服务标准和流程,补齐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全领域有标可循、依标服务,全力推动公共服务对标达标。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管理,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努力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三)实行动态监测。县质强办将参照省市委托第三方以网络调查和拦截面访方式,对房县公共服务质量的十二领域公众满意度实施动态测评监测,从公众视角查找公共服务质量短板,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正面宣传。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和行业特色,积极打造公共服务品牌,总结本部门本行业公共服务经验成效和优秀事迹做为典型案例,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进行宣传,增强公共服务质量品牌影响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日常宣传,积极宣传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举措,发掘和推广典型经验,在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攻坚行动期间,集中组织公共服务大宣传活动。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所作的努力、取得的实效,形成正面舆论氛围。要发挥12345热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形成良好互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监督考评。县质强办及各有关部门健全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坚持目标量化、措施实化,突出问题和效果导向,加强通报督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事项诚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定期开展本行业公共服务质量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形成持续改进提升的工作机制。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列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定期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