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房县编号D3HB202406080006号信访件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7天。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反馈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3223316
联系地址: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28号
附件: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编号D3HB202406080006号信访件整改情况公示表
房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编号D3HB202406080006号信访件整改情况公示表
序号 | 编号 | 反馈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1 | D3HB202406080006 | 信访人对“十堰市房县赟天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偷排行为”的投诉件办理结果不满意:1.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不足以处理高浓度废水,环保部门应从源头分析,清查废水去向。2.用于中和盐酸的大量白灰,可通过查看该公司台账核实用量。 | 1.督促企业在洗姜环节、综合调节池、絮凝沉淀罐、污水排放口及河道雨洪排口等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原辅材料和药剂使用台账,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公安、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城管执法部门加强部门配合,继续深入开展调查。 | 1.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2.已在企业洗姜环节、综合调节池、絮凝沉淀罐、污水排放口及河道雨洪排口等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