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索引号
01145506X/2021-17504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09:10:39
发布机构
房县公安局
文号

一、法律依据

1.《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二、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 (二)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 (三)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

三、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15元)

2.二次有效(50元)

3.多次有效(80元)

四、承诺期限:10个自然日

五、流程图:图1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