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含幼儿班)办园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和《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房县教育局组成专班,于2025年4月至6月对全县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了年检评估认定。年检按照幼儿园自查、乡镇中心学校评估、教育局抽查的程序有序开展,严格对照《十堰市幼儿园年检评价标准(试行)》(十教字〔2014〕15号)对幼儿园(班)一年以来的办园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定,幼儿园年检拟合格61所、不合格4所;幼儿班年检拟合格67所(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
监督电话:0719-3109279(职成幼办公室)
附件:
1.房县幼儿园年检结果汇总表
2.房县幼儿班年检结果汇总表
房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附件1:房县幼儿园年检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2:房县幼儿班年检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