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窗口
房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E1-E24
二、申请主体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与方式
(一)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方式
办理地址:房县诗经文化广场“市民之家”A栋1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A1-A8。
网上办事地址: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咨询电话:0719-3223318
五、结果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地址:房县政务服务中心出证窗口);
2、邮寄领取(地址:房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A1-A8,收寄人许红玲,0719-3223318)。
六、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通过主席令第16号)
七、申请条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结合我县实际,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下,简化办理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自主购机。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处自主购机。开具全额机打发票,在补贴机具上喷涂“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标识,拍摄人机合影照片。
(二)申请受理。补贴申请手续应由购机者本人、组织由组织机构法人现场办理,现场拍照,或者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申请。房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对于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需先核验再办理。行走式机械必须将农机具运至县农机服务中心大院,进行现场实物核验,核对合格证与机具铭牌是否一致后登记入册,办理补贴手续。不能行走的机械,购机者与县农机服务中心核验人员联系进村入户进行核验。
八、申请材料:
购机户需携带以下证件到房县政务服务大厅农机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录入:
1、全额机打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的农商银行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申报“免提交”)
4、需要申请报废机具的,要出具报废机具来源证明;
5、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需持《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证》。
九、投诉电话:0719-322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