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房县野人泉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1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房县野人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枸杞黄酒(规格型号2.5L/壶 酒精度6-10%vol生产日期2022-05-08)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3420000003332498,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房县野人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法定代表人欧阳华是三级残疾人,生产工艺是其父亲欧阳启兵(退役军人、一级残疾人)传下来的,并且欧阳启兵常年卧床起不来;其母亲于2020年中风后,行走不便;主要工作人员是其丈夫,但近两年也只能照顾家人无暇顾及生产经营;家中还有两个小孩正在上学,一家人生活艰难,为照顾家庭,当事人已于2023年1月3日注销了其主体资格,该批次黄酒于2022年5月8日生产,是生产的最后一批次黄酒,抽检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进行产品召回,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积极配合,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为遵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房县野人泉酒业有限公司对酒精度抽检不合格的问题主动承认错误,经分析调查,判断为酒精度计校准错误导致。因该批次黄酒生产加工60L ,数量较少,且在抽样前已注销主体资格,设备厂房已拆解完毕,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了,故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家庭表示关怀,并告知其无证不能从事生产经营。
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