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抽检监测(省级专项) 2024年湖北粮食加工品、酒类、网络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中,房县醉房陵黄酒有限公司2024年2月20日生产的恩楚房县黄酒、2024年2月20日生产的恩楚洑汁黄酒、2024年5月10日生产的恩楚房县黄酒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GB/T 13662-2018《黄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房县醉房陵黄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黄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房县醉房陵黄酒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检测报告送达后,该公司负责人高度重视该事件,在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立即进行原因排查:氨基酸态氮是黄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黄酒中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口感越醇厚鲜美。氨基酸态氮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原因:一是由于黄酒发酵周期偏短,或用于发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当,造成黄酒中的酒体协调性欠佳影响口感;二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检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控制好发酵温度及时间;三是对每批次产品加强第三方送检,产品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