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单位组织专家对本次相关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报送至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保障中心交易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房县城关镇丁字街56号
联系电话:0719-3226638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审查意见
序号 | 开发企业名称 | 审查意见 |
1 | 湖北西河置业有限公司 | 拟同意 |
2 | 湖北房县祥龙置业有限公司 | 拟同意 |
3 | 房县金鹏商贸有限公司 | 拟同意 |
4 | 十堰市风雅置业有限公司 | 拟同意 |
5 | 房县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拟同意 |
6 | 湖北尧治河斯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