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1.国家层面: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国家关于城乡环境治理的政策文件。
2.地方层面:
湖北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垃圾治理的专项部署。
十堰市关于全域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
3.政策延续性:
依据《房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14〕号)》关于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资金保障要求。
二、出台背景
1.生态保护需求:
房县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需扛牢“保水护水”政治责任,确保水质安全。
城乡白色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影响山、水、城环境面貌,亟需系统性整治。
2.民生改善需求:
群众对“脏乱差”环境反映强烈,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整洁的生活空间。
3.长效治理需求:
原有垃圾治理机制存在盲区,需建立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制定过程
1.调研阶段:
联合多部门对全县白色垃圾分布、卫生死角等问题进行实地摸排,梳理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
2.意见征集:
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基层走访等方式,征求乡镇、村(社区)及群众意见,优化整治措施。
3.审议决策:
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责任分工、资金保障等核心内容,形成最终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整治目标实现全域白色垃圾“基本看不到、积存全清零”,推动城乡环境向“整洁、优美、干净”升级。
(二)核心措施
1.三步走推进:
动员部署(2025年2月底前):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攻坚整治(2025年5月31日前):集中清理问题,动态销号。
长效管控(2025年6月起):建立常态化机制,防止反弹。
2.四大专项行动:
净路、净水、净村、净城:聚焦交通沿线、水域岸线、村庄院落、城镇区域,全面清理白色垃圾和卫生死角。
3.全民参与机制:
组织农户、社区、单位、户外“四大扫除”,发动群众清理房前屋后、公共区域及自然环境垃圾。
4.长效保障机制:
保洁机制:推行市场化保洁,统筹城乡全域。
参与机制:落实“门前三包”、垃圾分类,鼓励群众监督。
资金机制:纳入县级预算,保障农村垃圾治理投入。
巡查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督查体系,结合“林长”“河长”制度强化监督。
(三)责任分工
属地责任:乡镇、村(社区)承担辖区整治主责。
部门联动:城管、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社会参与:企业、物业、居民共同履行环境治理义务。
五、政策亮点
1.科技赋能:运用无人机巡查、远程监控等手段精准发现问题。
2.全民动员:通过“四大扫除”和“清洁房县”活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
3.刚性约束: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处罚,确保整治实效。
解读单位: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322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