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21日 11:47:55
来源
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
房县-政务公开B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2021年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报告,主要围绕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展开总结报告。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城关镇县门街文化园小区6号;邮编:442100;联系电话:0719-320277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贯彻《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坚决做到政务公开“三审”制度,让广大退役军人了解相关政策,维护好切身利益为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广大退役复员、转业、伤、病、残军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现将一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一年来,我局公开指南发布数1条,公开制度发布数2条。依托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1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09条,解读材料11篇,及时更新重点领域栏目内容,将伤残军人定期补助进行公示,开设重点领域1个栏目,发布4篇创业就业政策解读,党史学习教育报道3篇,双拥“结对帮扶工作”定期开展,并将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对应公开安置工作开展进度,及时转发关切优待证办理进度及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与工作推进21篇。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正规办理程序,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流程。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能紧跟各项政策文件出台进度,加强常态化政策解读。随着退役军人工作系统的不断完善,我局也将陆续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本级政策性文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方便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定期维护集约化平台,发挥公开窗口作用,提升平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线下及时制作相关政策解读手册,利用展板展示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帮助退役士兵联系培训学校、驾校、院校开设技能培训班。让退役士兵了解更多创业就业政策,提升了退役士兵回乡再就业概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领导小组。股室负责人抓信息公开源头关。按月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经办人提供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结合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局领导严把内容发布质量,和不定时的抽查系统完善情况。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评先评优中去。接受社会评议,让群众参与其中,坚持互相监督作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着:一、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例如:2020年的信息因信息内容未发生改变,2021年对此发布的时间未做及时更改;二、信息公开程序需进一步优化。例如:在某些紧急更新的情况下,业务科室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直接发送政务公开人员。针对此类问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几点:一是定期自查,对全部栏目的发布时间和内容进行自查,对不符合时效的及时更改。二是实行三审制度,所有政务发布信息需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审后,重大信息还需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目前,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未发生更新不及时情况,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全部经三审后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