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21日 14:45:00
来源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
房县-政务公开B

一、总体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于1994年12月,位于房县房陵东大道51号,下辖房陵东大道消防救援站。房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置有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现有消防监督员5人。

在县行政审批局的大力关怀和悉心指导下,我大队严格对照相关政策条例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落实,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公开统计部门各类信息,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领导、政府工作制度、规划信息、招考录用、决策预公开、回应关切等信息,涵盖了领导信息,人事任命、财务统计、防火监督业务等各个方面。2021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人员分工,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三级责任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符合规定。对外公开领导及内设部门信息、联系方式,接受公众舆论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以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和内容监测,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有效监督。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未印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2件;处理行政处罚50件,行政强制27件,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量依然偏少。围绕局重大举措、重大改革、重点业务等局中心工作,开展的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存在形式大于实质,原则性内容多于具体内容的问题。

二是政务公开不够及时,还需加强时效性。存在对信息公开工作思想上的不重视,对信息公开不敏感,认知不到位,存在“放一放”、“等一等”的懈怠心理。

三是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未用“换位思考”的角度开展工作,没有从公众角度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公众对应急工作的问政需求和信息需求。

四是存在报送信息不积极、不及时的情况。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部分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缺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贯和培训,主动公开的信息偏少。

(二)改进的举措

一要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我大队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在信息公开内容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实效性,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二要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大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定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要丰富载体,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建立以政府门户信息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新媒体平台为辅的多层次政务公开途径,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形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四要加强监督,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严把信息“出口”,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大队在政府信息处理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