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16:01:02
来源
房县公安局
编辑
房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房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安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密切警民关系、改进政务服务的一个重要工作抓手,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公安、便民公安、满意公安,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户籍管理、预决算报告等公安政务信息200余条,不断扩展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面。紧密围绕全县社会安全稳定、群众关心关切的敏感热点,借力官方新闻平台和新媒体平台,发布警民日常故事、重点公安工作动态等信息,形成了强大宣传引导力,促进了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可与支持,通过构建起的“报、网、端、微、视”五位一体的宣传矩阵,发布警务动态、以案说法、预警预防等各类信息2420条(其中微博1080条、微信510条、抖音快手830条)。通过县政府网“网上问政”、市长热线、12389举报投诉专线搭建警民互动等平台,密切警民互动,促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接收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869件(条),均做到及时回复、核查、办结。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常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规范工作流程,紧扣相关法律条款,确保每件申请的处理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并及时予以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努力回应群众需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自查自纠,发现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提升服务质效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惠民便企政策,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一窗综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放管服”改革举措,帮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及时破获侵害企业案件48起,挽回损失450万元。投入30万元建立1个摩托车考场,便利群众考试,同时,持续开放“老年窗口”、“东风窗口”,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一证即办”、“一窗快办”等便民措施,先后办理东风车注册925辆,高效为群众办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10433笔、车辆上户5820台、审验车辆45138台、办理新上户驾驶证6169个。

5.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强调同部署,明确相关警种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考评细则,主动公开需公开的内容,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每月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房县公安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无废止件,现行有效件3件;共办理行政许可62989起,行政处罚15468起,行政强制1937起,行政事业性收费54.6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9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68

行政强制

19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房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房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公开形式不够广等方面的问题,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些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指导各单位主动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办法、新形式,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提高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热点公开,在为民解忧上下功夫。在交通出行、新规宣传、公安业务办理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方面,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引导群众知晓、参与和支持公安工作。三是加强执法公开,在公平公正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提升清单的实用性和便民性。开展执法练兵比武和执法满意度测评活动,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托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安排专人巡查监督,提高执法信息透明,做到阳光执法,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开率达10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今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无收费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房县公安局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履职,加强汇报沟通,推动建议提案落地见效,提前30天办结4件政协委员提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百分百”的目标。


房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