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房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公安政务公开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密切警民关系、改进政务服务的一个重要工作抓手,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公安、便民公安、满意公安,有力促进了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县政府网.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户籍管理、预决算报告等公安政务信息200余条,不断扩展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面。紧密围绕全县社会安全稳定、群众关心关切的敏感热点,借力官方新闻平台和新媒体平台,发布警民日常故事、重点公安工作动态等信息,形成了强大宣传引导力,促进了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可与支持,通过构建起的“报、网、端、微、视”五位一体的宣传矩阵,发布警务动态、以案说法、预警预防等各类信息2420条(其中微博1080条、微信510条、抖音快手830条)。通过县政府网“网上问政”、市长热线、12389举报投诉专线搭建警民互动等平台,密切警民互动,促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共接收群众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869件(条),均做到及时回复、核查、办结。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常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规范工作流程,紧扣相关法律条款,确保每件申请的处理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并及时予以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努力回应群众需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自查自纠,发现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提升服务质效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惠民便企政策,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一窗综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放管服”改革举措,帮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及时破获侵害企业案件48起,挽回损失450万元。投入30万元建立1个摩托车考场,便利群众考试,同时,持续开放“老年窗口”、“东风窗口”,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一证即办”、“一窗快办”等便民措施,先后办理东风车注册925辆,高效为群众办理驾驶证补换证业务10433笔、车辆上户5820台、审验车辆45138台、办理新上户驾驶证6169个。
5.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强调同部署,明确相关警种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考评细则,主动公开需公开的内容,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每月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房县公安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无废止件,现行有效件3件;共办理行政许可62989起,行政处罚15468起,行政强制1937起,行政事业性收费54.64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298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468 | ||
行政强制 | 193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4.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房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房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公开形式不够广等方面的问题,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些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指导各单位主动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办法、新形式,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提高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热点公开,在为民解忧上下功夫。在交通出行、新规宣传、公安业务办理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方面,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引导群众知晓、参与和支持公安工作。三是加强执法公开,在公平公正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提升清单的实用性和便民性。开展执法练兵比武和执法满意度测评活动,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托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安排专人巡查监督,提高执法信息透明,做到阳光执法,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开率达100%。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今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无收费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房县公安局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履职,加强汇报沟通,推动建议提案落地见效,提前30天办结4件政协委员提案,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四个百分百”的目标。
房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