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我县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撰写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房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依托政府网站这一权威媒介和政务新媒体新的表现形式,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84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解难题、以公开促发展的成效进一步显现,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共受理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7件,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政策、退耕还林补偿款支付情况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鄂政管办发〔2019〕4号)要求,迅速转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推进有力,确保主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申请人合理答复,切实做到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缓解群众疑惑,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截至目前,已办结35件,2件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向19个乡镇、30个县直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限要求,同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2份文件均明确指出政府信息发布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杜绝隐私泄露,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8月份,房县以十堰市人民政府网户网站为技术依托,以“内容规范化、服务智能化、办事高效化”为工作目标,以“为民、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从丰富政府网站浏览模式、创新政务新媒体表现形式、突出便企利民服务导向、助力先行区改革创建四个维度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着力打造惠企利民、群众满意的“网上政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今年以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建立了考核督办、考核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销号。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 | 1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4940宗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270宗 | ||
行政强制 | 2103宗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5 | 0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办理过程中存在不予理睬、推诿扯皮情况。
2.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编发内容不经认真审核,内容出现泄露隐私等情况时有发生。
3.部分单位政策文件发布不规范,解读材料存在缺失。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责任。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督促提醒,要求各部门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学习,把握好如何接收、怎么办理、如何回复三个环节,规范登记、拟办、审核、答复各个流程工作,确保各单位在推进该项工作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模版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向当事人作出认真负责任地答复,切实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2.把好关口,推动“三审三校”制度贯彻执行到位。严格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拟稿人负责“一审一校”、信息发布科室负责“二审二校”、分管领导负责“三审三校”,协同发力、共同用力,杜绝敏感信息、政治性用语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发生,确保信息安全、准确、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3.严格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制定要求。加强对各单位发布的政策文件的监督,要求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政策背景依据、出台目的、目标任务、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对政策文件进行实质性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县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工作动态和年度总体情况。
(三)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按照十堰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十堰市政府网提供技术支持,在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化专栏,重点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19个单位,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公共法律服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扶贫救灾、社会救助等21个领域涉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结果、采矿权注销批复等287项政府信息的梳理收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准确发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3年重大建设项目备案清单、重大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重大项目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等信息。深入推进就业、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等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