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索引号
01145506X/2022-1917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16:25:40
发布机构
房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房应急发〔2022〕1号

房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了《房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大对各类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实保障。

二、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国家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违法行为为重点,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制定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服务工作。

三、监管范围

2022年,全县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单位)共46家,计划共检查92家(次),占我局监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100%,占全年监督检查单位任务总量的85%(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与工作日测算

全局持有执法证人员28人,纳入计划安排的执法人员24人,占全部在册执法人员总数的85.7%,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不低于在册人数80%的要求。全年国家法定249个工作日,全局总法定5976个工作日,其他执法1804个工作日,非执法3630个工作日,监督检查542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安排

2022年,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8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按照房县市场监管领域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计划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

各相关股室要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要严格按照计划明确的检查时间、内容和责任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计划按期完成。监督检查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査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需要一般变更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和备案。

(二)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

2.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

3.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但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增加检查内容;

4.正确下达和填写执法文书。监督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査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必须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等情况的,应当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5.严格按期复查。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自企业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必须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6.严格规范文书使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2019年制发的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并实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

7.需要立案查处的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局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的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达到立案条件。

(三)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督办

采用每月例会通报、季度书面通报和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各股室要建立监督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检查内容和采取的监管措施情况,并每月5日前向局宣教法规股报送上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台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股室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安排表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计划

3.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附件:附件1重点监督检查安排表(1).docx
附件:附件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计划.docx
附件:附件3工作日及测算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