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

职务: 县委常委、副县长

主要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城市管理、电力及燃气保供方面工作。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协助分管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畅顺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瑞联供应链有限公司;联系国网十堰供电公司房县分公司、供气(热)企业。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历:

刘坤,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门古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门古寺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红塔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县政府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2024年10月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