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房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5506X/2023-2438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房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5日 09:39:46


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房政办函〔2022〕37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背景依据

2021年7月24日,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主要内容

明确了房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能;确定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等26个成员单位,及各单位工作职责;提出了相关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统筹协调推进“双减”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从源头遏制参加校外培训的需求;通过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加强部门统筹,把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力量有机整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依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精神,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四、制定意义

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双减”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双减”工作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