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5506X/2024-03057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房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16:58:53

一、政策背景起草和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解决群众收寄快递不方便、打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3〕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寄递物流村级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3〕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关于印发房县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出台目的

1.通过出台政策,加快和完善我县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2.解决群众收寄快递难民生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三、目标任务

建设1个县级共配中心和281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实现群众收寄快递不出村的目标。

四、重要举措

2023年9月由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市方案精神起草完成初稿,报县分管领导审阅,10月24日由县政府办发文征求县直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之后将《关于印发房县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报送县领导签批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

五、主要内容简介

1.提出了建设总体要求。在2023年底,全县建成1个县级共配中心,实现281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

2.明确了建设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领、部门推动、政企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政府引导,突出资源整合,注重合作共赢。

3.明确了建设标准。参照执行《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建设指引(试行)》,重点突出标准化、规范化,把握功能定位,合理空间布局,配齐设施设备,统一标识标牌。

4.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从统筹协调、建设、管理、培训、运营等方面对相关单位进行明确。

5.明确了合作方式。采取“邮快合作”、“快快合作”等模式,依托邮政普遍服务网络,承接社会快递转移的村级投递业务,由县邮政公司统一负责农村快件的上行、下行。

6.明确政策资金支持。县政府对县级共配中心建设奖补、村级网点建设配置奖补、快递运营补贴、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服务的村级网点公益性岗位补贴分别进行了明确。

六、涉及范围

全县20个乡镇281个村(社区)

七、执行标准

奖补标准:一是对县级共配中心建设奖补50万元;二是对村级网点建设配置进奖补,示范类每个网点奖补8000元,达标类每个网点奖补5000元;三是对快递运营进行补贴100万元;四是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服务的村级网点,统筹整合各类公益性岗位资源,每年给予3000元补贴。

八、关键词诠释

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主要包括网点建设、基本设施设备配置、运营等情况,县有共配中心,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点有1个服务网点,网点覆盖率、运营保通率均达100%。

九、注意事项

1. 对县级共配中心奖补。只是对县级农村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建设、增加相关设施设备等,达到验收标准的给予奖补。

2.对服务网点建设奖补。只是对乡镇中心村站点、村级网点建设和配置的基本设施所需费用进行奖补,不奖补网点经营户个人。

3.村级快件配送补贴。只是针对县邮政公司代投社会快递进、出村快件运营成本缺口部分进行补贴。

4.公益岗位补贴。只是针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服务的村级网点即设在村委会的网点,明确公益性岗位兼任农村快递收寄岗位,负责所在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快件的代收代寄服务,每年给予补贴。

十、新旧政策差异

1.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2年10月28日,以县委农办印发了《房县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房农组办发〔2022〕8)号)文件,该文件较为抽象,操作性不强。

2.旧文件未明确建设标准、奖补标准,新文件对建设标准、奖补标准、补贴范围进行了明确,有资金保障。

3. 旧文件未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未强调考核评价,新文件不仅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而且建立和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实用性、操作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