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506X/2024-03056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房政办发〔2023〕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16:50:03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房县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17日    

房县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3〕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3〕5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快递进村难点堵点,解决人民群众寄递需求,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城市与产业发展双集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全县建成1个县级共配中心,实现281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领、部门推动、政企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政府引导,突出资源整合,注重合作共赢,方便农村群众寄递物流服务需求,确保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

市场主导,政府引领。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领、部门推动,邮政及民营快递公司共同参与,不断降低寄递物流成本,为快递进村营造良好环境。

政企共建,资源共享。整合县级共配中心资源,坚持末端网点先建先行,逐步实现所有快递企业进村快件集中分拨、集中运输、集中投递,达到资源整合、效率提升目标。坚持“建、管、用”结合,以用促建、以建促用、以用促管,既要满足长远发展、适度超前,又要立足实际、功能适用。

完善体系,提高效率。聚焦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强化顶层设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畅通农村生产、消费循环,助力农民创收增收。创新农村快递市场监管方式,释放市场活力。

三、工作任务

(一)打造县级共配中心。聚焦“强县工程”建设,突出资源整合,建设1个县级共配中心。有效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对进村邮件集中处理,打造集散分拣、物流配送、安全检查、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和寄递物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中心、县邮政公司)

(二)实现村级网点全覆盖。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群众需求、便捷程度、基础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建设281个村级网点。对有一定规模的安置小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及城区居民小区,根据需求可增设寄递物流服务网点。鼓励采取多种灵活方式设置服务网点,优先在农村商超便利店、电商店、村供销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场所叠加农村寄递业务,实现网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邮政公司、县商务中心、县供销社、各乡镇)

(三)推动市场主体整合。整合现有交通、邮政、供销、商务、民营快递企业资源,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合作,采取“邮快合作”模式,依托邮政普遍服务网络,承接社会快递转移的村级投递业务,避免多条渠道、多条线路无序配送现象和重复建设站点造成资源浪费等情况,原则上由县邮政公司统一负责农村快件的上行、下行,做到收件统一配送到村,寄件统一在村收取。(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中心、县供销社、各乡镇)

(四)注重站点规范建设。全面执行《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建设指引(试行)》,重点突出标准化、规范化,把握功能定位,合理空间布局,配齐设施设备,统一标识标牌。符合“一固五有”要求,即:固定日常服务时间,并对外公示;有明确的快递服务组织标识(进村企业服务标识,服务种类、服务承诺、资费标准等制度),有成熟的信息对接系统,有满足用户需求的包裹货架,有符合要求的监控、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有开展快件收寄、投递服务。(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商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

(五)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大力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和线路,推动寄递物流往村覆盖、向户延伸,积极推广“县村直达”的上下行配送方式,着力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配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鼓励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引导快递企业组成运营联盟,成立联合运营公司,由牵头企业统一负责农村快递上行、下行,实现“邮快合作”、“快快合作”,推进“交邮联运”“交邮融合”,充分利用农村邮路汽车化、农村客运班车代运、电商、供销、农资、商贸流通等平台资源,合理规划县村运输线路,提高快递进村时效。(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商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

(六)助力产品出村进城。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产业协同发展,推广“快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采集配发展模式,深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供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网点提供定制化寄递服务,推动快递进村由寄递端向生产端和销售端延伸,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延长产业链、销售链、价值链。(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邮政公司、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中心、县供销社、各乡镇)

四、政策支持

(一)县级共配中心奖补。对县级农村寄递物流共配中心建设完善和运营,增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等,达到验收标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服务网点建设奖补。对乡镇中心村站点、村级网点建设,根据基础条件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分为示范类、达标类,实行分类建设、差异化奖补。其中示范类网点每个奖补8000元,达标类网点每个奖补5000元。

(三)村级快件配送补贴。除城区、城郊附近村以外,不能通过市场化覆盖的地区,按照“谁受益、谁补贴”的原则,根据距离、人工等方面测算成本,给予财政扶持。结合我县寄递物流体系实际,对进村、出村的快件先行按照100万元的资金给予补贴,试运行1年,后期根据快递件量再另行调整。

(四)强化公益岗位支撑。针对无法通过市场化服务的村级网点,统筹整合各类公益性岗位资源,以行政村为单元,现有设置公益性岗位兼任农村快递收寄岗位,负责所在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快件的代收代寄服务,每年给予3000元补贴,资金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县人社局将寄递物流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县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就业扶持和培训补贴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工作作为主题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成立房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牵头,负责全县寄递物流进村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服务管理。发挥行业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严禁在派件时向群众收费,加大对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恶意损毁或拆封调换物品等违反服务标准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过程管控、在轨运行。其中:县交通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县交通局负责业务指导、标准制定和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执法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建设、农产品供应、农产品销售人员培训等工作;县商务中心负责农村电商培育、直播销售、电商人员培训等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农村供销网点集采集配等工作;县邮政公司负责共配中心、村级网点的服务运营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农村寄递物流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负责组织协调、网点建设、公岗设置,属地安全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设在村委会的寄递服务网点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收寄服务,服务时限每天不低于6小时。

(三)巩固提升成果。对快递进村工作成效及时进行宣传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绿色运输、绿色配送、绿色包装协同发展新模式,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配送物流快递,切实降低寄递物流成本,提高寄递物流体系造血功能,让快递进村既能进得去,又能稳得住,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严格考核评价。将农村递物流服务网点全覆盖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和落实村级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对工作不落实、不重视、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和严肃追责问责;对村级服务网点的运行、经营等情况开展评估,确保快递进村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1.房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建设指引(试行)

      3.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建设设备建议清单

附件:附件1房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附件:附件2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建设指引(试行).docx
附件:附件3十堰市寄递物流进村全覆盖建设设备建议清单.docx